专家组可根据需要就近安排专家入校实地暗访、听课看课,专家计划听课看课或暗访核查核实问题,可由秘书告知高校,但所选课程、核查问题和具体行程等,不提前通知高校。
(1)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安排的课表上课,不要私自更换上课地点,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2)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教室,提前测试授课PPT、专用软件能否在电脑打开,翻页笔等能否正常使用,必备模型教具是否齐备完好,避免上课途中因调试设备或软件,长时间暂停授课。不要关闭前排照明。建议提前根据教室屏幕比例,调整PPT显示比例。
(3)精心准备上课内容,授课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语速适中、声音洪亮、逻辑清晰,无长时间卡顿或敏感言论,避免长时间在讲台角落站立而无走动;灵活开展翻转课堂等形式的师生互动交流,有效融入课程思政、案例实践等元素;若因教学需要播放视频材料,播放过程中应注意穿插点评讲解,不宜长时间播放视频无互动。不宜安排学生随堂进行长时间习题测试等。
(4)上课时不做与教学无关事务,如打电话、发信息、刷手机等,不宜坐着讲课;管控好课堂纪律,引导学生前排就坐,发现学生有不符合课堂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本次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和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的、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1)梳理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文件,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和本次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指导本部门的工作。
(2)阅读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学科发展定位和服务面向定位等,围绕人才培养核心任务与质量文化建设,梳理部门工作思路、措施、成效,以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3)根据审核评估指标内涵要求,结合审核评估要求,指导各学院,做好迎评促建相关工作。
(4)紧紧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梳理本部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做好评估期间的访谈准备和相关资料调阅工作。
(文章来自山西财经大学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chNfUBxGPrveAWmSfkD4kg)